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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元工商创新基层供销社注册登记模式
【发布时间:2018-04-11】 【来源:广元市工商局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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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切实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,搭建为农服务平台,引领小农经济发展,4月3日,广元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、广元市工商局联合下发《关于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及工商登记注册的通知》,解决基层供销合作社新建、提升的注册登记难题,为建设产权明晰、管理规范的新型合作组织提供了政策支持,助力乡村振兴。
《通知》明确,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适用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、《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》及施行细则;为支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,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名称核定为“XXX县(区)XXX 乡(镇)供销合作社”,从而提升其“三农”的影响力和社会认知度;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以为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生产、生活提供服务为主,可以参照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规范行业和具体经营项目自主选择;基层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组成联合社的,应适用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》相关规定。
《通知》针对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成分多元、资产构成多样的情形,解决了全市基层供销合作社工商登记难题,对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、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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